目的地搜索
院规章制度
当前位置: 首页 >> 安全管理 >> 法规与制度 >> 院规章制度 >> 正文
生命科学学院实验室卫生工作管理规定
2021-03-18 09:20  

生命科学学院实验室卫生工作管理规定

1. 实验室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实验室卫生的检查督促工作,进入实验室的人员都应该遵守卫生制度,参与卫生工作,共同维护实验室卫生。

2. 实验用的橱柜、桌椅、仪器设备及桌面物品应布局合理,摆放整齐。备用的器材应放入橱柜内。

3. 健全学生卫生员值日制度,值日生应负责实验课后卫生工作。

4. 实验完毕,实验人员必须及时整理器材药品,处理废液,用清水洗净器械、容器,清运动物尸体,收藏标本,清扫桌面,地面杂物按规定方式处理。

5. 定期进行卫生大扫除,桌面、地面、墙面、门窗和仪器设备保持整洁,无积灰、蛛网、杂物。

6. 仪器要定期维护,暂不使用时罩上防尘布。

7. 各实验室报废和积压的仪器设备应及时办理手续,移交设备处回收处理。

8. 实验室的门厅、过道、楼梯不得堆放家具、设备、杂物,保持门厅过道的畅通。

9. 各分室要定期对实验室的卫生状况进行检查评比,奖优罚劣。

关闭窗口

网站:www.reiadiah.com ©2023 版权所有:bat365(中国)在线平台官方网站 - App Store

地址: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天津师范大学主校区 邮政编码:300387 管理员:付博菲

Baidu
sogou